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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购房,与卖方在中介处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但签合同时,具有购房资格人未到场,也未出具代理授权书。这个合同有效吗?若无效,还能返还定金吗?

房产纠纷
2020-01-12 01:19: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对方不同意就退不了定金。不再回复
  • 一般情况下,定金合同是从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有效时,定金合同才有效,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也无效。这是对证约定金合同的一般情而言的。
    但是,也存证约定金合同之外的立约定金合同的情形,对于立约定金则不然。因为立约定金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立约定金的生效是独立的,在主合同之前就成立。所以,主合同是否成立不是立约定金合同是否成立的决定条件。
  •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合同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所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另一方就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还要看交定金时认购书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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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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