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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位朋友,小车撞死人了,对方65岁有妻子,小儿子14岁,农村户口,事故科,算一下,每年13000乘15年,医药费50000

交通事故
2019-09-28 03:10: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口性质都有很大的关系。只要发生伤残或死亡的情形,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就会有所区别,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但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任意一个,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需要材料如下: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需要材料如下: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但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 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后,伤者会依法请求相应的赔偿,其中伤残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共同特点就是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密切有关。因此,确定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是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基本出发点。户口类别是确定受害人或被扶养人身份的基本依据,决定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他们中的很多人常年工作和生活在城市,“人户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因此户口类别不再是决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唯一因素。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 你好:请律师核算数额
  • 你好, 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办理计算,
  • 责任是怎么划分的?你是哪一方?对于赔偿数额如果协议不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走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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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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