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吗?我在上个月触犯了刑法,刑拘后没有被批捕,取保候审后被起诉适用拘役缓刑,我现在工作没有丢,但我从事的是销售管理工作,请问拘役缓刑期内,我可以在国内出差吗?可以出国培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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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考验期内要定期报到,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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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最终保证侦查、起诉、审判过程的顺利进行。 服刑期间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刑罚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只有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在拘留所、监狱等地服刑的期间才能算是服刑期间,取保候审不是一种刑罚种类,因此也就不算入服刑期间。判处刑罚前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所以,取保候审后被判处刑罚,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入服刑期间,但被先行羁押的期间算入服刑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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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取保候审程序之前,首先要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这是前提。否则,要走弯路。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有两个: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两个条件,具备其一即可。此外,任何办案机关都怕担责任,只要体检出不适合羁押的病症,就可取保候审。在进行了上述判断之后,就可走如下程序: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有保证人的,填写保证书。4、填制《取保候审决定书》。5、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6、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7、解除取保候审(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说明:1、即使不提出取保候审,一旦被羁押的期限到期,办案机关就可变更为取保候审。2、如案件不涉及经济,保证金为2000——50000元,如果涉及经济,按涉案数的1——3倍确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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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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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行,需要提前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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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