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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逆行,小车右转发生事故,电动车自己急刹车摔倒,与小车没有碰撞,交警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
2019-07-11 00:56:1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等交警划分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分担对方10%的经济损失。但按照10%计算,赔偿额超过交通事故发生地十个月平均生活费的,按十个月的平均生活费支付。前款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伤害或者进入高速公路造成损害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虽然交强险有规定无责方承担部分赔付责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无责方都承担赔付责任,交强险的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在有责方能够全部赔付的情况下,无责方无须承担赔付责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的情况下,无责方才在交强险无责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当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事故自然也是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
  • 发生车祸事故,赔偿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 一、非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进入高速公路、全封闭道路诱发事故的;
    9、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与行人发生事故的;
    10、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诱发事故的;
    11、转弯未伸手示意或未顾及后车安全诱发事故的;
    12、后车超越前车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横距诱发事故的;
    13、因酒醉原因诱发事故的。二、机动车方负主责的交通事故
    1、违反信号灯、闯单行道,与享有通行权一方发生事故的;
    2、违反让行规定,与优先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3、违反右侧通行规定,与本车道顺向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4、违反各行其道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5、违反借道通行规定,与本车道内通行一方发生事故的;
    6、同向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的;
    7、从居(村)民小区、弄堂、企事业单位以及从道路以外的便道、通道驶入道路时未遵守让行规定诱发事故的;
    8、醉酒、吸食毒品、疲劳或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致车辆失控诱发事故的;
    9、溜车或未确认车后安全倒车诱发事故的;
    10、明知发生事故,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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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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