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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从以前公司离职,在职9个月,有社保和医保,公司一直没扣社保的钱,但一直由公司缴纳,但医保公司只给交了一个月的,现在公司又不能给补交。现已离职一段时间,刚好到了结清工资的时间,部门经理算出我离职前这个月共16天班,工资一共1960,刚好9个月社保和一个月医保是工资缴纳的,现直接扣我当月工资并要求我补交差额,可是公司只给我交了一个月的医保,在职9个月,有8个月的医保未交,现在公司的说法是医保补交不了,也不能折现,工资也不给我发,还要求我补交差额。我该怎么解决?

劳动纠纷
2019-06-22 06:02: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协商解决
    追问:现在的情况是,联系公司负责人,公司不给予回复,就这样一直拖,并且工资也不给我发
    解答:协商或是诉讼没有别的办法
  • 社保缴费就是指参加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缴纳,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 公司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吗?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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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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