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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员工发劳动合同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19-06-02 23:30: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违法行为。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如果我想和公司提出离职会得到赔偿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公司违反劳动法并且扣押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公司不提供,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补偿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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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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