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2015年借钱给一位朋友,当初说是3分利息,她只给了半年左右,借条上还有担保人,我现在想起诉她,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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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借条如何约定,还有期间是否有向对方或担保人主张还款的证据,因为涉及到你的债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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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后增加利息如果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增加的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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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约见律师审查材料后决
追问:我是大连人,借款人是霍林郭勒人,担保人是大连的,我应该在找哪里的律师
解答:可以在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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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她和担保人更稳妥。具体要看书面的证据材料。建议你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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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证据,上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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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起诉吧,连同担保人一起起诉,诉讼时效别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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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借条等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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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