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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非公职人员受贿,金额19.5万,取保候审一年期已经过了,检察院和法院没有任何消息,请问是什么情况?

婚姻家庭
2019-06-29 06:40: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能撤销案件了,可联系办案机关询问
  • 涉嫌受贿有以下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可以提出申请。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   取保候审是责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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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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