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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定劳动关系,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能得到社会保险金的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9-06-10 04:02: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在劳动仲裁开庭之前,书面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修改被申请人;
    2、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公司改名的,不需要申请修改,只需要到工商局打印公司变更单即可;
    3、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变更的,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你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要注意,必须获得经济补偿,还有失业金补贴。
    办理手续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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