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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让我走了,不给我发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其它综合
2019-04-15 18:16: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无故解聘你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加微信(手机号)详细咨询
  • 可以的,可以申请仲裁的。。
  • 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__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可以。。。。。。。。。。。。。。。。。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及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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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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