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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做的是同行生意,无缘无故对方已经是第三次带人来打我们,把我老公我儿子和我全部打倒在地,还在光天化日之下把我的板子用叉车铲走了。派出所和120都来了,到医院检查之后医院让我们住院治疗,请问这些费用应该由谁出,他们另外还需要补偿我们生活费误工费这些吗

交通事故
2019-04-09 11:4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误工费、营养费、医药费由侵权人承担,受伤后最好做一下伤害鉴定,向侵权人提起人身伤害赔偿!
    追问:去检查没有骨折只是轻微伤他们要赔偿一切费用吗
    解答:一切的合理支出,你可以先垫付,最终由侵权人承担!
  •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对所有的费用都应该由对方来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如果对方不出的话,就起诉
  • 所有损失对方承担 你可以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可以起诉对方,主张相应的赔偿,另外还可以报警,对家人的受伤状况进行相应的鉴定,构成轻伤,可以走刑事途径。
  • 建议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支付医药费
    追问:去检查没有骨折是轻微伤请问他们要赔偿一切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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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