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本人在一个国有煤矿上班,于2015年3月在工作当中碰伤,在**医院拍片,诊断为一处骨折,2015年12月31日工伤鉴定书鉴定为伤残十级。工伤期间养伤4个月以后正常上班,但是在这4个月内,每月给我的停职留薪的工资平均1000元一个月之间,伤残金2018年6月份结清共28000元。按照去年12个月平均工资算的话,平均每月4000元,工伤鉴定为伤残10级,4000乘以7个月=28000元。工伤期间休息一共4个月。每个月单位少给我3000元,养伤4个月也就是少给我12000元。请问律师我想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胜诉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