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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内家暴,育有一儿尚在哺乳期(6个月),2018年8月8号领证,有家暴倾向,不止一次,现提出离婚,对方避而不见,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对方从生下孩子起很少在一起,孩子基本上都是女方家在抚养,女方每个月没有收入,基本都是女方大人在支出,男方家长孩子6个月只来看过两次,被他打的没有感情了,只想离婚,想要孩子,我该怎么做,他不同意离婚

民事相关
2019-03-17 12:46:1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者小孩抚养权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对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你好,建议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尚在哺乳期的婴儿会判给女方。
  • 你好,你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 孩子的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可以在离婚程序中积极争取.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 没有感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委托律师诉讼,具体来电联系我。
  • 那你就只能委托律师单方起诉离婚了
  • 你好,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前提下你可以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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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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