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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国营企业上班13年,1987一2001年,但企业未交社保,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5-17 22:21: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不想继续干了,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单位承担补偿金,委托律师來办即可
  •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劳动者缴费不足15年,需要个人补足缴费至15年。其中,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实施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一次性补足5年,补足5年后达到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没有达到15年的,可以继续按年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 不交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少交是指用人单位虽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其缴费数额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迟交是指用人单位未依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缴费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只为劳动者缴纳了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由于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律义务,所以,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出发,社会保险费实质上属于国家征收范畴,是行政而非司法,由此产生的争议当然属于行政争议。现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已明确将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征收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责,如《劳动法》第100条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6条均有相关规定。
  • 你好,你还想在这工作吗,不想的话可以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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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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