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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是过错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上的财产分割,只写了老宅子,和门面归女方所有,没有具体地址,由于老房子没有房产证,门面房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没有办法办理过户。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男方以后想反悔了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9-03-12 16:11:4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 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具体的怎么分割,双方各自分多少得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来确定。

    因为你们的房子没有产权证,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子的所有权,只会处理房子的使用权“即只是判决谁来居住或者使用该房子”,这时你们可以协商处理房子的归属,也可以等房产证拿到手以后再去法院起诉。
  • 你好,签完离婚协议办理离婚证生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