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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在一个贷款公司里,贷款了一部3000块的手机,当时首付500。18个月分期,加利息每月还258。这是高利贷吗?

房产纠纷
2019-04-10 10:02:3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1、高利贷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但是一般高利贷行为通过诉讼解决,不属于举报范围。 2、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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