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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底做的双眼皮整形手术,手术项目包括双眼皮全切和开眼角(整个项目花了6500左右),但手术失败了,造成双眼皮松弛、形态不对称、留下明显的开眼角痕迹。2019年1月底找到医院,医院负责给做了双眼皮修复,但开眼角的疤痕没办法通过手术改善了,医院提出可以帮我打疤痕针加另外送我两千块钱的项目,考虑到疤痕针治疗周期长、风险大,也担心后续医院治疗不妥当,于是协商直接赔钱,医院表示当初做手术前在协议和面谈中就说可能会有疤痕(我记得具体的应该是说可能会有疤痕、增生,随着时间会变淡,但我的疤痕已经两年了,问了其他医院说皮肤组织已经坏死,无法修复)只愿意赔偿2000元的开眼角费用,我应该怎么追偿其退还手术全部费用以及其他的赔偿费用呢?

医疗纠纷
2019-03-11 11:20:4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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