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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因为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法院开庭时我没有赔偿能力,法院判了我4年零6个月,我现在出狱法院来叫我赔偿,我现在也没有赔偿能力,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10-26 08:05: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建议你还是想办法尽快赔偿吧,否则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
    追问:我现在真的是没有赔偿能力,有赔偿能力力我愿意赔偿,法院强制执行会怎么执行
    解答:将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冻结银行账号、查封名下的房产和车子等财产。
  • 您好,可以执行调解,与被害人协商
  • 1、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由法院根据本院的案件数量等情况自行安排;2、法律对立案后什么时候结案有相关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2)人民法院适用普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 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被害人亲属现在有权利提出刑事附带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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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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