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债务归男方承担,现有人上门要钱,欠条是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离婚已经2年多,请问女方现在需要承担债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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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是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是可以要求你偿还的,你们离婚协议的约定只约束你们2个人,你可以偿还后找你前夫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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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你们借款由于家庭共同生活,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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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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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知情,也没有签字,原则上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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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该笔债务你是不需要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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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你要离婚,你可以不承担,是老公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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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话,女方就不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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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