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月13日在县里路上开机动车,左拐把一个骑电动车女人拐倒,当时对方报警,我立刻送医院治疗,皮外伤软组织挫伤,骨头没事,对方要求住院,个人垫付6000,直到11天后,伤者不愿意吊水了,说不出院,要求医院给定时理疗,要求我一直掏医药费!我购买全险,不计免赔!请问怎么处理,如果对方起诉我,是起诉个人。还是连同保险公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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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作出事故认定 看责任怎么划分的
追问:现在伤者没出院,骨头什么都没事,也不打针什么的,就是不愿意半小办出院,说要求理疗膝盖疼,没有出院交警没法出事故认定书,对方一直拖着
解答: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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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