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3通知了几十家供应商相关负责人安排相关人员于1/10下午2:00来参加相关业务培训;1/4只收到没出事前的这家供应商张老板电邮:我已安排好,准时参加。
1/9我又电邮所有供应商于1/10下午2:00过来培训,等于是提醒吧。
在培训课快结束时,有人问我叫张老板的那家供应商有没来人,我想了想:噢,还真的还接到他家的人来。
后来我向那家供应商的司机打听,告知我他公司某某来我司参加培训路上出车祸了,不知生死。
这时我才知道那家供应商是派的谁来我司培训路上出车祸了。
车祸第二天吧,向司机打听才知道车祸者已死两人。
现这家供应商想为死者办工伤,得我司证明盖章。
社保局要核实所有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