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准备装修房子。前期已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只交了定金,现在仅处于确定平面设计方案阶段,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场施工。后来,发现该公司虽然有营业执照,但并无任何装修相关资质。 根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从事装修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我想咨询: 1、与我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的这家装修公司,是否必须受到上述《办法》相关内容的约束? 2、该公司是否必须强制性取得相应建筑业资质,方可开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3、如果未取得资质,该公司是否属于违规开展业务,双方所签订的装修合同是否属于无效合同?(因为装修公司的专业性和经验相对于我,具有明显优势和不对等,签合同之前我未能关注资质的问题。同时,与合同相关的主材清单内容并未确定,也就是没有这个清单,只在报价书中有每项的一个价格,材料种类、品牌、型号都写的是“见主材清单”) 4、可否要求退还我的定金,并保障我的其他合法权益。 5、在请律师走诉讼前,通过12315,能否产生判定合同无效、退款之类的效力(不想调解)。 我主要目的就是不想找他们装了,要回定金。如果前面描述的办法不可行,还可以从哪些角度入手。

合同纠纷
2019-03-09 09:10: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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