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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之后多久可以做工伤鉴定?髓内钉没取能做工伤鉴定吗?

劳动纠纷
2019-07-05 08:4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在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做。
  •   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不需要再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依然是同次工伤,申请再次鉴定无需再次申请工伤认定,但应当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次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四、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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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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