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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把一店铺加生意转让给别人,合同规定对方要在规定时间内把转让费给我_但是规定时间过了对方已各种理由没钱,不支付,拖了差不多一年,但地方一年期间零散的支付了百分之40左右,但是合同规定如对方不在规定时间支付,要赔偿付款金额3倍的,请问这样我可以起诉嘛,可以要求赔偿3赔嘛,对方还说可以在写一个欠条,再规定个时间,如再在规定时间不能把剩余钱一次付清,把我之前转让的店铺生意,免费无条件的还给我,请问这样合法嘛,

交通事故
2019-07-26 12:43: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三倍,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违约责任过高,被调减
  • 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如果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没有附加其他要求的情况下,是有权利转租的,那么就不需要房东同意,但是需要通知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说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租赁合同上有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出租人须按照合同约定赔偿你违约金,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出租人须赔偿因其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包括:
    房屋装饰装修费(不能拆除或不易拆除部分);已经支付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
    间接损失理解不同,实践中法院裁判的也不一样。比如可以要求,合同未履行期间经营利润损失。但也有观点认为以后经营期间的利润是受多种因素制约,租房者完全可以另租房子继续经营,所以这个损失并非解除房租方直接造成的。解除房租当期市场房租价格与合同租金的差价,当然只在差价为正数的时候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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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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