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不是工伤,肩胛骨摔断,能去评残吗?
劳动纠纷
2019-07-10 12:56: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你好,如果存在第三人侵权,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是否构成伤残建议到司法鉴定所咨询。
工伤工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单位按照原工资支付的工作,不是工伤医疗待遇,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1、治疗工伤的费用;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4、安装辅助医疗器械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伤评残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索赔
19448
不是工伤,能去评残吗?
如果还处于工伤病休期间,并且医院一直在出具病休单,建议不要辞职,只要将病休单告知单位即可,在此期间工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伤鉴定申请书模板
财会
324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工伤认定后怎么索赔?
01:31
2345
脚骨折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民法典
6848
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
民法典
910
在工地工作,手腕耻骨断裂,能评估残疾吗?
进行伤残鉴定前,要先行确定工伤认定是否达到伤残等级,如果不是有特别影响生活的,会难以认定等级。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再次工伤鉴定申请书
财会
324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上下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01:56
2345
骨折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民法典
2457
工地上摔下,助骨骨折五根,能不能评残,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范文
财会
324
我在工地摔伤了,摔成是胸椎压缩性骨折。能评上残吗?
怎么受伤的呢?多长时间了呢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伤评残,符合条件吗?
能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工伤!可否评残
治疗完毕后到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鉴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420
我左手一个手指在上班中,被机器夹了,骨折了,请问可以评几级,
你应当在受伤后一年内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才能得到准确的等级结论。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45
交通事故评残后还能进行工伤评残吗?
可以进行工伤评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过了试用期,公司有没有主动通知转正的义务
一、过了试用期不转正怎么办 1、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60
影响不影响员工上个月的工资,然后公司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只
法律分析:单位不能随意处罚员工, 如果符合处罚的规定需要出具书面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0
公司领导向员工索要财产违法吗?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什么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
17104
教师离职学校说根据合同不发表绩效是合法的吗?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5
学院安排实习但是没有合法工资吗?
按照学校规定办理
就是我在工厂是去年六七月份离职的,这样影响我找工作,工厂这属
法律分析:工人去劳动局投诉了工厂,劳动部门会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用人单位会积极应诉,如果双方不能
当我把合同签了之后又说我是干长期还是短期,就说我一个月工资是
是否签有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礼拜天强制加班,而加比周一至周六工资低
你好,劳资纠纷相关事宜,可详询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德阳律师
广汉市律师
罗江区律师
绵竹市律师
什邡市律师
中江县律师
旌阳区律师
成都律师
泸州律师
绵阳律师
内江律师
南充律师
宜宾律师
达州律师
眉山律师
凉山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