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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右屋坪无缘无故被人打烂了,到了晚上去她家讨说法却无人受理,老公一怒之下打烂了她家窗栏,后她弟到我家调解说要我家修好她家窗栏,而我家被打烂的也是自己修,这样因没达成一致而终。第二天那人又到我家来吵,并拿一块混泥块打伤了我老公的脚趾,造成脚趾骨骨折,而后又把田里的土都堆在我家必经之路的路面上而使我过路困难,后经乡里司法所调解各修各的,道路必须保持通畅,第二天执行双方签字。但执行时她家又变卦了,道路不准清掉泥土当时通过派出所强行清空。后她家又天天吵还把进口道路砸烂至使摩托车通不了,我又通过派出所调解。我又把她家被打烂的木窗栏换上不锈钢装好,本想多一世不如少一世只要她不吵了。可不如愿她还是照旧吵每天都骂,经常把必经路设障碍物,村里多次调解不成,派出所不敢出警抓其人(那吵架人大家都说是神经病)那人也声称天不怕地不怕这要怎样做呢?

其它综合
2019-03-01 09:43: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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