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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二级,受害人选择自诉,涉事双方愿意和解,就损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还会被公诉和判刑吗?判刑结果是以书面通知形式递交还是需要双方去法院听判?

刑事案件
2020-01-09 05:20: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会判刑。 
  • 1、打人至轻伤二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量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则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如果是由双方协商赔偿的,具体的赔偿金额也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受上述赔偿范围的限制。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诉讼阶段,最长三个月法院就会判决: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如果是普序,则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零二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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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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