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两女儿由男方抚养,在婚期间男方没存款,而且还欠钱,欠女方父母两万六,协议一年后还,但因男方经济困难无法按时还钱,女方起诉了男方,男方因经济困难想让女方抚养一个,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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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也有抚养小孩的义务,可以由女方抚养,我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我可以帮您分析分析并且参谋参谋,可以帮您调解也可以诉讼,建议您来电,可以免费咨询,我的主页有号码或者一对一私信我,我可以给您出谋划策,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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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的。可以协商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委托律师协商,具体建议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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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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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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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既然是协议离婚,直接双方进行私下协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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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应诉,对于小孩抚养权是可以通过起诉进行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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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