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申请破产企业有本人的债权,请问如果清算结束后,该企业按程序赔偿一、二程序的权益之后,就没有余额再赔偿后面的普通债权人,那没有得到赔偿的人还有继续追偿的权力吗!亦或一笔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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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走完后,一切结束了
追问:韦律师,您说的意思是申报破产的法人有多少只能赔偿多少,前面拖欠的工资、保险、税款先赔,后面的借款等因没有钱了,就不用赔了,一切都结束了,对不?谢谢!
解答:是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就是只以公司财产为限承担责任。只有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司混同(要证明),才能要求个人承担责任,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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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