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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999年未婚生子,2000年补办结婚证,2009年离婚,是对方提出来的,当时男方好赌成性不务正业我们协商离婚的,当时他把家里剩下的钱全部给了我,两个孩子户口跟他抚养权归我,当时大的10岁小的三岁,他走外地,我们一直有来往,他当时协议每月给两孩子各五百块钱这中间一直没给过,期间他还借走我不到两万,2010年他从外地回来了和我一起做生意,在2012年先后买了房子和车子,2013年开始他有了外遇家里吵架要走家里所有现金,只给我们留点生活费,2015年把我左耳打得耳膜破裂,2014年我们因为经济吵架他不止一次骂我凭什么要养活我,我因为孩子小上学一直隐忍,2015我做起自己的生意,他偶尔也帮点小忙,但是他一直欺骗我,他们朋友们问我借的钱他私自动了不是一次两次前后共计2多万本金,这些钱都是我问别人贷款做生意的,这中间没有他一毛钱关系,我现在想分开,他也没多大不愿意只是说我要不想过随便自己,还不承认拿了我的钱,像现在这样咋样处理好

民事相关
2019-02-28 10:49: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分开过吧,这样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你们现在又不存在婚姻关系,说他外遇也无法律依据。他拿你的钱如果有证据你可以起诉要求他归还。
    追问:我们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有那个女人半夜发过来的乳房相片
    解答:这个关键是你们现在也不是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所以在道德范围内谴责对方可以,在法律范围内追究对方不太好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