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在北京当保安三个月,临走老板只给了部分工资,还有3000没给,一直说没钱往后拖,现在又没合同,也没有老板身份证信息,有什么办法可以要回吗
-
拖欠工资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您好,建议您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如存在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可能面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工资的可申请仲裁解决。如有争议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处理:
1、拖欠工资事实确定的,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举报,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2、如经劳动监察大队限期支付,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依法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
3、如拖欠工资事实没有确凿证据,需要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解决;
4、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您可以及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解决
-
您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可以先协商,然后走劳动仲裁,具体情况可以联系律师仔细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