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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伙开饭店,当时没有签合同,营业执照也是写的合伙人,因我又正式工作,所以当时店有合伙人一手管理,家属参与经营,17年合伙人提出不想干了,我也同意,当时商量有合伙人处理,给个答复。但至今合伙人无任何答复,并且自己又在原店换了招牌,自行营业。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纠纷
2019-07-10 13:36: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不成,起诉处理,争取合法权益
    追问:这种事协商只会是大吵大闹,不像去生这个气。起诉需要什么,可以打赢官司。
  • 先搞清楚自己的店铺类别:

    1、普通的零售类店铺,只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项。

    准备资料:

    -三个以上的店名,

    -租房合同,

    -租房房产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直接去所属工商所,填表《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不用缴费的,然后回去等3天到一周时间,工商所会通知你证办好了,叫你去取。

    2、经营或者兼营食品类店铺,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同上。

    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租房合同,

    -租房房产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清单,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卫生法规培训证复印件,健康证是到当地卫生防疫站体检后办理。

    然后到食药监局办理。

    3、经营或者兼营烟酒类店铺,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酒类经营登记表,食品经营许可证(酒属于食品),烟草专卖许可证。

    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同上。

    酒类经营登记表到当地工商所办理。

    烟草专卖许可证准备资料:

    -店铺照片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到当地所属烟草管理所,填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

    4、经营餐饮类,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同上。

    5、经营图书类,需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个体户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同上。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书面申请报告,包含

    发行单位名称、地址及出版物存储仓库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文化程度、本市详细住址、住宅及移动电话号码等;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经营方式(零售、出租、零售出租、投递);

    经营出版物出租的经营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有否中小学校。

    -经营者当地常驻户口证明;

    -经营者经过专业培训的证明(发行员证);

    -租房合同,

    -租房房产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在当地的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文化局)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的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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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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