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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质量管理一年半了,公司说我做得不好,在18年年底,口头通知明年不要来公司上班了,也没办如何手续和工资结清,我的私人日常用品也没搬走,待我19年2月27日来公司时,公司将我的东西搬出宿舍,要我马上离开公司,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7-09 08:03: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催讨工资
  • 口头辞退不生效,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口头辞退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直至出具书面解除合同证明,避免用人单位以口说无凭按旷工处理,难以维权。用人单位拒绝上班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对辞退违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书面证明,但在实务中,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是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
      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只是为了便于劳动者到新单位就业及到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成立、生效,应根据劳动者劳动合同被解除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判断单位是否解除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员工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提前离职的方式有三种选择:
      一、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操作注意事项:
      1、违约金
      如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培训、保密、其他因员工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违约事项的,在员工提出离职时,单位可能会向员工索要违约金,员工应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
      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留原件,非原件要有公司专管人签字)。
      3、 索要离职证明书  
      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这种解除权不需要单位的同意,只要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了单位,到期后双方的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
    操作注意事项:
      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
      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
      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
      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
      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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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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