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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遭遇家暴了,他和妈妈一直一直争吵打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曾经差点掐死过我妈,就在今晚他来到我妈妈的店里,说要和我妈把事情做个了断,然后我就坐在桌子旁写题目,他就和我说话,我一直没理他,他就很生气,说是我妈唆使我不理他的,然后过了一会我弟弟回来了,然后我妈就跪下来了,对我说:求求你,理他吧!(我当时一万只曹尼玛,凭什么),然后我就崩溃了,把作业本和手机摔到地上,然后他就开始各种摔东西,我们就拦着他,就把他拦在了店外面,然后就打起来了,他只开始只是拿手抽和脚踢,后来就找到一个木棍开始打我弟,我拦住了,他就开始打我,再然后不是很记得清,就记得他又挑了一个超大的盆栽盆(真的很大),我很怕他打我弟弟,就死命拦住他,我妈在开始就让我报警,可是我到两三个都没有人接,后来我弟报了警,警察来了也没有说什么随便说几句家庭纠纷就想离开,其中有一个警察我记得很清楚,一直在说,都十二点了,快回去吧,(其实压根连十一点多还没到)这是就这么结束了,警察离开后,他说只要我妈离婚,他就不会让我妈妈好过,还是要把这十几年来的钱都还给他,不准拿他的一针一线,还说要把房子和店都锁起来(压根就不是他给的钱),请问我该怎么办?,他还说要把以前给过的抚养费全部还给他。

民事相关
2019-03-24 12:01:3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依法处 理
  • 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此问题,以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门作伤情鉴定报告,需医治的,应到医治机构就诊并保存好单据。实施“家庭暴力”,根据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虐待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告诉的才处理);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