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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原单位是一个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属于差额拨款。我属于在编人员。由于单位不能正常发放工资,我于2018年5月提出辞职,并在2018年10月进入新单位工作,也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由于原单位社保欠费,2017年开始到2018年没有支付单位应该承担的那部分社保,导致我的社保账号被封存,只到现在社保关系依然停留在原单位。我去原社保局去申请劳动仲裁。他们不予受理。按照他们的说法,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归他们管,他们只受理企业、个体、公司等的劳动仲裁。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9-02-28 23:40: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人事关系的是人事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