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父亲的房子卖了,然后房款给我们子女包括父亲都有分到,应该是皆大欢喜。问题是我老公说我分得的一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认为是父亲赠予我的,与我老公应该无关吧?我的想法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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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婚姻法》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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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想法不对,你接受的赠与没有特别说明是专给你一个人,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让你父写一个特别声明,证明该笔资金只赠与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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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父亲赠与你时候有无明确的意思表示是赠与你一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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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你父亲写一个赠与协议明确赠与你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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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无关的。你是怎么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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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你父亲书面确定给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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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的具体看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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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沒写遗嘱 平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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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法不对,没有写赠与协议明确赠与你一个人,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他有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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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单独说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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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父亲写个赠予说明是给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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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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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