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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看训招聘信息,去母公司应聘,签一个协议,协议上面是子公司名字。公司培训员工学习公司述语。公司打广告,然后把联系方式以单子形式发给员工,员工以微信方式和买方对结(公司规定不能打电话,微信头像,通信手机是公司提供,里面装有软件,员工交谈过程全程监控)业务谈成,签定合同收取少量定金,然公司发货(非处方药)货款快递代收。货到付款,员工工资二千一十全勤十提成。现在员被经侦警云带走。以将设嫌诈骗罪拘留三十多天,公司正常营业。请问公司合员工谁的麦任大, 卖保健品夸大宣传和无证卖保健药品犯什么罪。

合同纠纷
2019-11-03 16:47:4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应当主要是公司领导的责任,员工有连带责任。
  •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关于定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根据我国《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定金主要包括五种,分别是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以及证约定金。就定金的具体性质而言,自应以当事人的约定而定,只要其约定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如当事人无另外的约定,我国法上的定金的性质应解释为解约定金。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得以丧失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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