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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第30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帮我办理社会保险(任何一种险都没办),如果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我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2009年进公司,2012年才帮我办理社会保险,因为工资少等原因,于2016年春节后辞职不做。辞工后我经常到公司找老板结未结的部分提成,2016年7月份老板要求我回来上班,说回来上班什么都好说,底薪给2000(合同书写1200)加提成,如果平均不够3000就补足3000(口头说,没在合同书上写)。为了要以前未结的提成,于2016年8月30日我又回来上班。到目前一直没结以前部分提成,月均不足3000也从未补足,最主要是该享受社会福利的没有办给,2009到2011年、2016年9月至今没给我办理养老险和医保险等社会保险。 现在我要求老板结未结的旧账、补足2016年9月以来月均3000元和通讯、交通然油补贴各50元/月。结完上述再要求补缴2016年至今的社会保险。如果老板不同意结上述账目,那我就再次解除劳动关系。但不知道该怎么解除,也不知道该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2-18 11: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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