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先简单说一下! 我是女方,现在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财产都要!男方的经历条件相对比我好一些!因为我家的弟弟得了尿毒症后做了换肾手术!男方怕连累他们经济!提出离婚!我的儿子现在还有半个月就2周了,我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和婚后的共同财产!房屋是婚后贷款买的!男方父亲出的首付14万,当时他说他父亲让他写的字据!我也没有看到过,大概内容今收到孙某某14万元!男方贷款,夫妻共同还款!房屋写的双方的名字!所有的财产房屋装修,车子都是婚后购置!2017年11月7日,他们把我和孩子哄回娘家后(当时孩子8个月),到现在一直在娘家!孩子一直是我扶养!我想问我的离婚诉求打官司可以得到什么!

民事相关
2019-04-04 12:30: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将孩子接到你身边抚养,房屋是婚后买的,双方除去贷款以后平均分割。孩子如果一直在身边,就会判决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 天津哪里的纠纷
  • 打离婚官司要注意事项。包括当事人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哪一些离婚诉讼法院是不受理的。更多详细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打离婚官司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法院暂不受理的离婚诉讼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要了解更多离婚相关,请点击:离婚
  • 你好,如果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和财产的,可以委托律师帮你一起进行争取, 
  •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共同财产
  • 首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是一人一半,孩子判决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生长的一方。
  • 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