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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合同,合同上才写明要预存30%,才下款,我没有钱,他说撤款,要交30%,违约金,交给司法部,我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20-01-09 06:41: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按合同办事就是了。要准确回答你的问题,尚需了解更多的信息,三言两语是说不清楚的。可将合同或者有关材料发给我研究,这个是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建议采用威我付费咨询的方式。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避免泛泛而谈,提高咨询质量。
  •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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