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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综合授信合同中的授信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具体业务期限与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为准。但每笔具体业务项的具体授信额度开始使用日期不得晚于上述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的截止日。实际银行的货款合同的期限是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的7月4日。请问比货款合同是否无效?(货款期限超过授信期限)。还是有效?(货款开始日在授信期限内)。还是有效无效还需具体情况分析?(分析什么情况)。谢谢!

债权债务
2019-02-13 08:26: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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