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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用我的身份证分期手机,我未到场的情况下,现在他不还了,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4-07 09:21:0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有相关手续可以证明不是本人贷的款,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人,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贷款手续是他人办理的,就没有理由向法院进行起诉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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