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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们没有结婚证 但有孩子 孩子出生一年女方就走了 孩子现在11岁了 近期她又联系上了 可她结婚有孩子了 我现在准备买房 怎么办 孩子也因此很复杂 我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9-02-21 00:49: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相应的,归于子女抚养权的评定标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是平等对待的。一方抚养孩子,而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法律上孩子在未满2周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并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周岁但未满10周岁的可根据孩子长期有谁抚养、来决定最终的抚养人、这存在着一个感情问题、如果由于孩子变换生活环境而感到不适、还由原抚养人抚养、10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还要看双方经济能力和给孩子的成长环境、如果男方现在的经济能力明显高于女方、男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同时女方享有定期看望孩子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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