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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两个女孩子,结婚了,户口没迁出能把我对象,和和孩子的户口迁过来吗?

婚姻家庭
2019-02-02 10:39:2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以山西省为例 如果妹妹结婚后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化 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 否则可不迁移户口。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 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 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且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 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集体户。(一)因房屋产权转移离婚等原因 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二)因征地房屋拆迁等原因 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三)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 现单位已不存在或者本人离开单位的;(四)其他按规定应当将户口迁出现户口登记住址的情形。第七十一条公民在市县内有多处合法稳定住所的 应按照在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将户口迁往经常居住地。同时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建议咨询当地户籍管理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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