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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爸爸在2018年十月七号,在满满工地受伤,在医院治疗三个月,医疗费是对方出的,现在人生活还不能自理,但是对方现在没有说法,是在分包个人老板出的事情,请问我们应该如何解决

交通事故
2019-01-28 17:08: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作时间因履行工作内容而遭受事故伤害的 属于工伤 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 超过一个月为申请的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后可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工伤待遇包括治疗费用 护理费用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 以及评定伤残情况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依介绍的情况 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根据认定结论及伤残等级主张工伤待遇。如需要帮助 可预约面谈。
  • 可以申报工伤,要求承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如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
  • 你好,建议你及时申报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病情稳定后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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