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重庆工作交了养老保险,现在在成都上班,又交了保险,但回重庆查不到我在成都的交保记录,怎么回事呢?对累计投保年限有影响吗

保险纠纷
2019-05-24 12:50: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到你所在单位的社保机构咨询
  •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 目前我们国家社会养老保险有三种:
    第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费率较高,一般是单位缴费20%,个人缴纳8%,必须缴纳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允许中断,得到的退休费相应也高些,属于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必须缴纳,
    第二,城镇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自愿参保,缴纳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年龄即可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费率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0%缴费,其中8%进入个人账户,领取计算办法和城镇职工一样办法,没有区别
    第三,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缴费较低,待遇也不高,缴纳满15年以上,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养老金。
  •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您自己的档案情况及补缴时间段是否在补缴范围内,携带以下材料尽快到职介中心保险补缴手续。(例如北京)。  1、档案关系在职介中心存档的城镇人员,由本人携带存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人才或职介中心申请补缴。  2、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各三份。  ⑵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⑶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⑷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  3、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存档、缴纳保险手续、保险正常扣款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4、档案在北京市职介中心、北京市人才中心、市双高人才、街道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朝阳区城镇户口人员,由档案所在地开具档案审阅证明、由本人携带存档卡、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各三份、北京银行的京卡(借记卡)或邮政储蓄银行的个人结算账户的存折到职介中心、人才中心申请补缴。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