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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留下一处房产并在生前做了公证遗嘱,遗嘱把房产给我,我有四个姐一个哥,我找不全他们,我该怎么继承,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谢谢

继承
2019-01-30 04:43: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可以持公证遗嘱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
  •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应先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再到房产交易中心(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有遗嘱的,到公证机构(公证处)开据“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根据遗嘱进行房产过户,在法律叫做“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