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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1日晚上下雨天,我骑车在南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队开了责任认定书认定是同等责任,事后车主电话就打不通也没有赔偿。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3-11 14:40:1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 你这边受伤严重吗,对方如果拒绝赔偿,可以起诉的。
  • 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你好,可以去交警大队让交警督促对方尽快处理。
  • 你可以到交管部门调取对方的相应材料,再到法院起诉。
  • 你可以起诉车主及对方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你的损失。
  •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 你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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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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