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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跟房东的亲戚签了一次租赁合同,当时没盖章就说等盖章后给我合同,但后来对方说要从新签,直到几个月后都没有过来签合同,场地我却已经开始使用了几个月了,后来对方直接赶人说不租了,我还有两个月的租金没给对方,现在对方讨要租金,我可以不给吗?

合同纠纷
2019-08-02 05:14: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初承诺了给您合同,后来又未给的,您可以根据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其次还得证明约定的租期是多久。若没有证据证明,则是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关系,只不过对方需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而您则需要缴纳相应的租金。 
  • 1、承租人逾期不交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基于所有权,当然可以要求承租人搬出(返还财产)。
    2、承租人拒不搬出的,构成侵权。出租人应采取合法措施处置,比如报警,请求警察协助处理,但警察也仅是协助,无权处置。承租人拒不搬出的,应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并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如因此事发生冲突,动手打人者将会承担相应行政甚至刑事责任---造成轻伤以下后果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房东在房客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从房客身上拿回房屋钥匙,虽不合法,但只要未产生暴力冲突,就属于情节轻微且情有可原,公安部门一般只做口头警告,不会进行治安处罚。
    4、公安部门接警后,对暴力行为有管理职责,会采取相应措施。对侵权行为可以调解,则无管理权限,会告知当事人去法院诉讼解决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租赁纠纷,稳定房屋租赁秩序,许多地方规定,城市私有房屋租赁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由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申办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出租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租共有的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租赁私房的,承租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地的个体工商户租赁经营用房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其进城经营的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该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对于承租人的效力之一就是支付租金。租金是租赁物使用收益,支付租金是承租人应对出租人承担的主要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约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就构成违约。但出租人解约前应先行使催告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仍逾期支付,出租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 租金只要给的,因为你使用了
    追问:对方一直拖着不签合同,然后就赶人走,又损坏了我的一些设备固定资产,这种算不算欺诈,骗我进去帮他们付几个月的租金,因为我一直都没收到合同,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谁比较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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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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