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工地做事,老板不给钱,一直拖,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2-10 01:46:4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边有欠条,构成自认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能够构成你们的借款事实等,可以准备起诉的事情。你这边有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呢?可以直接在你的户籍地起诉对方,要求给钱,另外,也可以通过身份信息查对方的财产线索。具体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 您好,这种情况,律师介入是比较快捷高效的,一般情况下,一个律师函基本能解决该问题,解决不了的话,律师有其他相关方法,高效便利地为您您解决问题的,建议尽快处理,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您好,您和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么?如果没有,您有上下班打卡记录、工作服、工作牌么?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委托 律师 解决,具体 来 电 免费 咨询,我会 维护 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请问签订劳动合同了吗?老板不给钱您可向劳动局投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谈,希望能帮到您。
  • 您好,您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后,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您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偿还。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您好,请问你和劳动单位签劳动合同了吗?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你收集证据材料以及用人单位的信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